為認真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多省份紛紛制定了土壤防治三年行動計劃。雖然整體原則都是落實國家整體要求,但不同省份根據自己的情況也各有特色。
各省份發布政策情況如下:
發文單位
政策名稱
發布時間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打贏凈土持久戰三年行動計劃
2018年12月12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打好凈土保衛戰三年作戰計劃(2018—2020年)
2018年7月29日
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河北省凈土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
2018年12月26日
(注:點擊政策名稱即可查看全文)
對于土壤監測,三個省份比較相同的是完成農用地土壤詳查、重點行業企業土壤詳查、布設省級(市級)土壤環境監測網絡以及要求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實施自行監測。
但不同省份又有所差別:
北京的土壤環境監測網絡不僅包括農用地和建設用地,還包括區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對于新建項目,重點強調新建或擴建排放多環芳烴、石油烴等有機污染物或鎘、汞、砷、鉛、鉻等重金屬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時,應開展項目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現狀調查。對于土壤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北京市各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每2年至少監測1次。
天津市重點強調農產品質量檢測,要求在**利用類耕地設置長期定位監測。對于重點監管企業和工業園區周邊的環境監測,區級環保部門每三年開展一次。天津市還規定了兩個典型污染場地的治理和修復工作,分別為北辰區天津農藥廠和天津同生化工廠,其中均包含大量場地調查工作。
河北省要求實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對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進行了詳細規定,尤其是聚焦鉛、鎘減排。除此之外,河北省還計劃建設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包括雄安新區、石家莊市欒城區、辛集市等。
隨著各地凈土保衛戰計劃的發布,土壤監測未來可能會迎來再一次的小高峰。各省工作的側重點不同,可能對土壤監測實施過程的要求也會有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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