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8日,歐盟環境保護部通過立法草案,決議修正WEEE指令(報廢電子電器設備的指令).歐洲議會環境委員會將于下周對該指令進行討論,*終在5月的歐洲議會上產生決議。
該草案把指令范圍擴大至所有電氣設備、大型工業設施的固定電器及光能電池。現有的WEEE指令雖然涵蓋了RoHS指令(有害物質限制指令),但是環境委員會在草案中指出,WEEE指令和RoHS指令的管理目的和范圍不同,一個健全的法令就應該把所有的電器和電子設備都納入其中,一項具有約束力的法令就應該不斷修正其中的產品類別清單,這樣才能更好適應技術的進步。
光電設備的豁免是基于他們在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貢獻,而且太陽能產業已承諾自愿回收85%的光伏組件。該草案建議,委員會應該監測這種自愿方式,并在2014年之前決定太陽能電池是否包含在指令范圍之內。
決議草案還呼吁各會員國采取優先措施收集和循環利用含有消耗臭氧物質、氟化溫室氣體和水銀燈管的冷卻設備。草案還特別指出,雖然含汞燈越來越作為節能燈來銷售,但它們是目前對環境和健康的*大威脅,應分開收集。